今天,即11月8日,是莎士比亚戏剧集第一卷——即所谓“第一对开本”(First Folio)——出版400周年。第一对开本在莎士比亚逝世七年后问世,收录了他的36部作品,从《暴风雨》到《麦克白》,其中许多此前从未出版,若非如此很可能早已散佚。(按:本文原文发布于2023年11月8日
为纪念这一了不起的事件,我们在此重刊艾伦·伍兹(Alan Woods)的一篇文章,礼赞这位英语世界最伟大的作家之一的生平与作品。文章循着莎士比亚的一生,穿越一个革命与社会剧变的时代,展示他登峰造极的成就如何为他所处的时代所塑造。与当今世界所面临的文化停滞与衰落相反,莎士比亚的成就展示了人类创造不朽天才之作的潜能——而这一潜能唯有在共产主义之下才能得到最充分的发展。
莎士比亚彻底改造了英国文学,达到了前所未闻、此后也无人企及的高度。他像一颗燃烧的流星划过天穹,把灿烂的光辉洒在我们历史上整整一个时代之上。他对世界文学的影响,可以说超过任何其他作家。他的作品被译成了每一种语言。在他逝世后的几个世纪里,他这颗星辰非但没有黯淡,反而如第一天那样明亮地照耀着。
“他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所有的世代。”(本·琼森评莎士比亚)
托洛茨基在《文学与革命》(1924年)中写道:“一个新的阶级并不是从头开始创造全部文化,而是承继过去、加以甄别、重新整理,并在此基础上继续建设。”他把亚里士多德与歌德并列为人类成就的顶峰。他认为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是一部“表达了整个民族的意识”的剧作。同样的话,也完全可以用来评价英国最伟大的作家威廉·莎士比亚。

因此令人惊讶的是,对于这位被许多人视为古往今来最伟大作家的一生,我们所知竟如此之少。我们知道莎士比亚何时去世,却不能确切知道他何时出生。记录显示,他于1564年4月26日在斯特拉特福-厄普昂-埃文受洗——那是一座位于伦敦西北100英里、远离英格兰文化与商业中心的小镇。由于当时婴儿在出生三天后受洗,他可能生于4月23日,也就是他52岁时去世的同一天,尽管连这一点也有争议。
他的大半生都笼罩在一层神秘的面纱之下。我们对他生平所知的那一点点,几句话便可说尽。他并非出生于贵族之家,也非特别富有之家。他没有上过大学。然而他却成了全世界最著名的作家。
莎士比亚一家
乍看之下,威廉·莎士比亚似乎注定与伟大无缘。他的父亲约翰·莎士比亚起初是制手套匠和制革匠的学徒,后来开始经营农产品和羊毛生意。作为一个白手起家的人,他娶了当地富农、一座六十英亩农场主人的女儿玛丽·阿登。威廉是八个孩子中的第三个。
约翰和玛丽似乎都不会写字。莎士比亚的父亲用制手套匠的圆规作为自己的签名。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成为社区里的重要人物。约翰·莎士比亚担任过多项公职,其中包括当选斯特拉特福自治市的“验酒官”——这是个相当重要的职位,因为当时人们喝啤酒,因为那时喝啤酒比喝水更安全。他后来又当上自治市的司库、1565年的市政委员(这一职位使他的子女得以在斯特拉特福文法学校免费就学)、1568年的高级执行官(即市长),并在1571年成为首席市政委员。
约翰·莎士比亚对自己的成功颇为自豪,一心想跻身“绅士”之列,还申请了族徽。但出于不明的原因,这一申请被撤回了;而在随后几年里,同样出于不明的原因,约翰·莎士比亚的家道开始中落。1570年,他因以20%和25%的利率放贷而被控放高利贷。到1578年,他已拖欠税款,无力缴纳市政委员例行须缴的济贫捐。1579年,他不得不抵押玛丽·莎士比亚的产业以偿还债主。
1580年,他因缺席一次法庭传唤而被罚40英镑。他成了债务人,还经常缺席议事会的会议。1586年,市镇因他缺席过多而将他从市政委员会中除名。到1590年,约翰·莎士比亚只剩下亨利街上的那座房子了。更糟的还在后头。1592年,他因不去教堂做礼拜而被罚款。这可是件严重的事。
宗教对莎士比亚为之写作的那个社会而言是核心。伊丽莎白女王规定人们必须参加英格兰国教会的礼拜,尽管许多做礼拜的人不得不远道而来。凡是不去做礼拜的人——除生病之外,无论出于任何理由——都会被处以罚款。有人由此断定,莎士比亚的父亲——也许还有莎士比亚本人——一定是暗地里的天主教徒。但这是没有根据的臆测。他不去教堂,也许出于更平常的缘由,也就是欠债未还。
因此,尽管莎士比亚生在一个相对舒适的中产阶级家庭,他的童年想必大半是在父亲经济困顿的阴影下度过的。这段经历一定对这个年轻人的心理产生了强烈的影响。由于亲身体验过相对的贫穷以及随之而来的耻辱,他养成了敏锐的生意头脑,这在他晚年得到了体现。
后来,这个家庭的境况似乎有所好转。1599年,约翰·莎士比亚重新被列入市镇议事会,但不久之后便于1601年去世。他去世时大约七十岁,已结婚四十四年。玛丽·莎士比亚死于1608年。
总而言之,莎士比亚出生于一个相当典型的中产阶级家庭,其时正是卡尔·马克思所描述的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封建制度已经衰朽,一个有着自己的纲领和抱负、正在上升的新中产阶级方兴未艾。约翰·莎士比亚——那个白手起家、创下家业、娶富妻又败光家财的人——正是英格兰乃至世界历史上一个新时期的化身。
童年与教育
小威廉就读于当地的文法学校——国王新学校,他所受的教育大概主要以修辞、语法、拉丁文、或许还有希腊文为基础。我们对他的求学岁月一无所知,但《皆大欢喜》中一段有名的台词,或许给了我们一点线索,暗示他对上学并不怎么热心:
那背着书包、哭丧着脸的学童,
顶着清晨般红润发亮的面孔,像蜗牛一样
老大不情愿地爬向学校。
这是否反映了他本人对上学的回忆?他日后的经历显示,情况或许确实如此。
在学校里,他接触到希腊神话、罗马喜剧和古代史,这一切后来都重现于他的剧作之中——他的剧作常常以希腊、拉丁、法国和意大利的作品为蓝本。其结果是一种英语元素与非英语元素调和而成、独一无二的丰富混合。他常常引用普鲁塔克等罗马作家,并取材于古典神话。
与同行剧作家克里斯托弗·马洛不同,他没有上过大学。他著名的同代人本·琼森写道,他“拉丁文懂得不多,希腊文更少”。比起正规的学业,莎士比亚从当演员的实践经验中学到的东西更多。由于从未上过大学,他对人情世故的了解来自生活本身。莎士比亚是为大众——为那些“站着看戏的平民”(groundlings)——写作的。
他似乎是以巡回演员的身份开始文学生涯的,是“女王剧团”(Queen's men)的一员,这影响了他写剧本的方式。与其他作家不同,他是从演员的角度来写作的。他的剧本里常常包含实际上起着舞台指示作用的内容。
18岁那年,他娶了安妮·海瑟薇——一个比他大八岁、已怀孕三个月的女子。某个时候,莎士比亚离开斯特拉特福的家人,移居伦敦,成为剧作家和演员。据说他当过教师、屠夫学徒或律师的文书。他的第一位传记作者说,他为躲避偷猎鹿的惩罚而逃到伦敦。然而,对于他这段人生——即所谓“失落的岁月”——的活动,并无真凭实据。
既然关于莎士比亚生平的准确信息如此稀少,我们要为他的生平和剧作投下一线光亮,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它们置于其真实的历史背景之中——而对于这一背景,我们知道得非常多。1558年,即莎士比亚出生前六年,伊丽莎白一世成为英格兰女王。在此后的45年里,伦敦成为繁荣的贸易中心。
为了给这位“埃文河畔的吟游诗人”投下更多光亮,我们必须把他置于他所降生的那个世界的背景之中——一个激动人心、充满变革、骚动与过渡的新时代,它正处在两个世界的交界线上:一边是封建主义的旧世界,有着固定不移的确定性和森严的社会与宗教等级;另一边则是一个正在艰难诞生的新世界——资产阶级革命的时代。

一个革命的时代
“美洲的发现、绕过非洲的航行,给新兴的资产阶级开辟了新天地。东印度和中国的市场、美洲的殖民化、对殖民地的贸易、交换手段和一般商品的增加,使商业、航海业和工业空前高涨,因而使正在崩溃的封建社会内部的革命因素迅速发展。”(《共产党宣言》)
对莎士比亚也可以说同样的话。莎士比亚本人正是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的产物,若换在任何别的土壤上,他大概都无法以同样的方式绽放。那是一个旧观念、旧传统、旧信仰纷纷受到挑战的时代,是男男女女的生活被彻底颠覆、旧的一套被弄得天翻地覆的时代。那是一个过渡的时代,是与中世纪往昔的决然决裂,是一个新历史时期的开端——一言以蔽之,那是一个革命的时代。
在莎士比亚的作品中,我们得到了一个民族在从一个历史时期向另一个历史时期过渡之际的精粹。这是英国历史上一个非凡的时期。在经历了被称为“玫瑰战争”的整整一个世纪的血腥动荡之后,这是新的统治王朝——都铎王朝——治下相对政治稳定的时期。
1588年西班牙无敌舰队的覆灭,使英格兰确立为世界舞台上首屈一指的军事与商业强国。当时弥漫着一种冒险与变革的精神。弗朗西斯·德雷克成为第一位完成环球航行的船长;伊丽莎白出资支持沃尔特·雷利爵士对新大陆的探险。他从美洲带回烟草和黄金,为他的国家和君主带来新的财富。
16世纪是英格兰的文艺复兴时代,是一个探究与实验的时代。中世纪那套贫瘠的经院哲学,受到一场革命性的科学—哲学运动的挑战,而这场运动与弗朗西斯·培根(1561—1626年)的名字紧密相连。马克思称他为英国唯物主义的第一个创始人;他是一种新形式的世俗学问和一种新的科学哲学之父。
伦敦除了作为商业中心的成功之外,也是一个学问与文学繁荣兴盛的重要文化中心。经济增长造就了一个富庶的中产阶级,他们想看新的戏。莎士比亚正出生于这个新兴的中产阶级——一个以自己享有他人明显缺乏的自由与权利而自豪的阶级。
这个时代见证了英格兰戏剧的繁盛。在世纪之末,英格兰涌现出一大批灿若群星的剧作家:马洛、德克、黎里、基德、格林、海伍德,稍后又有博蒙特、弗莱彻和本·琼森。文学的繁荣与技术革新携手并进,尤其是印刷术的发明。卡克斯顿于1476年创办了他的第一台印刷机,很快,从前为少数富人所垄断的书籍,就为新兴中产阶级中的大众读者所能得到了。
资产阶级中产阶级的兴起是一个革命性的发展。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以肖像画和自画像的形式渗入艺术——这种艺术形式在中世纪艺术中几乎闻所未闻。它也在莎士比亚的剧作中以独白的形式表现出来。小说本身就是同一趋势的产物——一种对个人心理的新兴趣,如《哈姆雷特》《麦克白》《奥赛罗》和《李尔王》中所体现的。这在戏剧里是新鲜事物——深入人物的内心,把他隐秘的动机、执念与欲望袒露无遗。
金钱的力量
“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宗教虔诚、骑士热忱、小市民伤感这些情感的神圣激发,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它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用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自由代替了无数特许的和自力挣得的自由。总之,它用公开的、无耻的、直接的、露骨的剥削代替了由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盖着的剥削。”(《共产党宣言》)
“只要金钱开道,条条门户都会敞开。”(福德,《温莎的风流娘儿们》第二幕第二场)

这场艺术、科学与文学的大爆发,是社会经济生活与社会生活根本变化的表现:旧的封建社会的衰落与资产阶级的兴起;一种以货币和贸易为基础、取代了以占有土地为基础的封建制度的经济的出现。
16世纪见证了一种以贸易和货币为基础的新型经济的兴起。相比之下,中世纪的财富建立在土地所有权之上。教会视放高利贷为不可饶恕的大罪,基督徒被禁止有息放贷。这一角色一般由犹太人来扮演,这正是当时反犹主义兴起的主要解释。
在《威尼斯商人》中,莎士比亚以否定的笔调刻画了放债的犹太人夏洛克——他因向无力还债的基督徒受害者索要一磅肉而声名远扬。在这里,我们看到自古以来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存在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真实关系,以一种极端的形式表现出来。欧盟的银行家们对待希腊的做法,不过是这一古老而“可敬”的传统的延续罢了。
这生动地表达了货币新近确立的重要地位——它是贸易的命脉,是全部经济生活的基础。马克思在其《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引用莎士比亚的《雅典的泰门》来强调货币在资产阶级社会中的力量,这绝非偶然:
金子?黄澄澄、亮闪闪、宝贵的金子?
不,天神们啊,我不是无谓地向你们祈求:赐我草根果腹吧,清明的上天!
只这么一点点,就能把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
错的变成对的,卑贱变成高贵,老朽变成年少,懦夫变成勇士。
啊,天神们!这是为什么?这是什么,天神们啊?这东西
会把你们的祭司和仆人从你们身边勾走,
从壮汉的头下抽走枕头;
这黄色的奴隶
能缔结、又能拆散各种宗教,为受咒诅者祝福,
使白癞受人膜拜,让窃贼
高踞爵位、受人屈膝、博得赞许,
与元老们同席而坐:正是它
使色衰的寡妇重做新娘;
就连那让济贫院与脓疮溃烂者都要作呕的女人,
金子也能为她涂香抹料,
使她重返四月的芳华。来吧,该死的泥土,
你这人类共有的娼妇,你在万国的纷争之间
播弄不和,我要让你
去尽你那本来的天性。
(《雅典的泰门》第四幕第三场)
马克思阐明了它的内在意义:“莎士比亚特别强调了货币的两个特性:(1)它是有形的神明,它使一切人的和自然的特性变成它们的对立物,使事物普遍地混淆和颠倒;它能使互不相容的事物亲密无间。(2)它是人尽可夫的娼妇,是人们和各民族的普遍拉皮条者。”
这一深刻的观察切中了资本主义本质的要害,而且如今比写下它的时候更为真切。现代社会真正的神,不是耶和华、穆罕默德或佛陀,而是玛门(财神)。真正的神殿,既不是大教堂也不是清真寺,而是银行和证券交易所。它的大祭司是银行家、股票经纪人和债券持有人。他们至今仍靠索要那“一磅肉”过活。资本的真正精神,尽数凝聚在夏洛克这个人物身上。
他的声音,正是资本主义以其最粗鄙、因而也最真诚的嗓音发出的声音。资本必须被允许毫无任何限制或阻碍地扩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化约为赤裸裸的现金关系。感情、友谊、道德或宗教之类的考量,一概不在其内。正因如此,与其把钱借给朋友,不如借给仇敌——后者一旦无力偿还,就得自食其果。
这就是资本主义的真面目,剥去了一切人性或道德的伪装。这幅画像并不讨人喜欢,却完全忠于现实。夏洛克是资本的化身——是它的精粹。他对安东尼奥的憎恶,与其说是基于宗教,不如说是因为安东尼奥违背了资本主义最根本的原则——牟利动机的不可侵犯。安东尼奥代表着旧世界的道德,是友谊与荣誉本应至高无上的那个时代的遗风:
我多半还会这样骂你,
再啐你,再把你一脚踢开。
你要是愿意把这笔钱借出,就别
把它当作借给朋友——友谊几时曾
向朋友索取过不毛之钱的利息?
倒不如把它借给你的仇敌吧:
他若失了信用,你反倒可以理直气壮地
照约追罚。
(安东尼奥,《威尼斯商人》第一幕第三场)
与此相反,夏洛克代表着新的资本主义道德,它把逐利置于其他一切考量之上。在夏洛克看来,安东尼奥最不可饶恕的罪过,不是他崇奉三位一体,而是他放债却不索取利息,从而亵渎了资本主义的至圣所:
瞧他那摇尾乞怜、活像税吏的模样!
我恨他,因为他是个基督徒;
可我更恨他,因为他为人卑贱愚憨,
白白把钱借出,压低了
咱们威尼斯这儿放债的行市。
只要有一天叫我抓住他的把柄,
我就要痛痛快快一泄我对他的宿怨。
他憎恶我们神圣的民族,还在
商人云集之处当众辱骂我、
辱骂我的交易和我辛苦挣来的积蓄……
(《威尼斯商人》第一幕第三场)
有人试图在这部剧中寻找反犹主义,而莎士比亚确实未能完全摆脱他那个时代的偏见。然而,正如马克思所理解的,夏洛克的本质不在于他的种族、民族或宗教,而在于他放债人的行当——他是处于原始积累形成阶段的资本主义的化身,也就是说,是它最纯粹、经过蒸馏的精粹。
仿佛要预先驳斥反犹主义的指责,莎士比亚借夏洛克之口,说出了最雄辩动人的抗议之辞:
我是个犹太人。难道犹太人没有眼睛吗?难道犹太人没有手、没有五脏六腑、没有身躯、没有知觉、没有感情、没有血气吗?他不是和基督徒吃着同样的食物,同样的武器能伤害他,同样的疾病能侵袭他,同样的方法能医治他,冬天同样会冷、夏天同样会热吗?你们要是用刀剑刺我们,我们不会流血吗?你们要是搔我们的痒,我们不会笑吗?你们要是用毒药谋害我们,我们不会死吗?那么,要是你们欺侮了我们,我们难道不会复仇吗?
(《威尼斯商人》第三幕第一场)
资本不分种族,也不分宗教。它没有祖国,也不知边界。它既无灵魂也无心肝,既不辨是非也不问对错。然而正是这个盲目的神——比任何异教的偶像都更冷酷无情——奴役着整个人类,迫使人类唯它之命是从。这才是莎士比亚这部剧真正要传达的讯息,而对我们这个时代来说,它依然是真切的讯息。
原始积累
“当我还是个乞丐的时候,我要破口大骂,说除了富有再没有别的罪恶;一旦富了,我的美德便是宣称:除了行乞再没有别的恶行。”(《约翰王》中的私生子,第二幕第一场)
资本主义在英格兰的发展比在北意大利各城市稍晚,但一旦扎根便迅猛发展。这正是马克思所描述的原始积累时期。都铎王朝的君主充当了新生的英国资本家阶级的代理人。伊丽莎白支持新兴的制造业与商业阶级,正是这个阶级提供的财富支撑着统治王朝,并确保它在一个危机四伏的世界中得以存续。但这种经济进步是以高昂的社会代价换来的。
这些巨变所引发的社会剧变,对广大群众意味着深重的苦难。马克思在《资本论》论述原始积累的部分描述了这一点:
“在原始积累的历史中,一切变革都是划时代的,它们成了正在形成中的资本家阶级的杠杆;但首要的是这样一些时刻:大批的人突然被强制地同自己的生活资料相分离,被当作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抛向劳动市场。对农业生产者即农民的土地的剥夺,形成了整个过程的基础。”(卡尔·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28章)
主要的成长型产业是羊毛业,它占了英格兰出口的四分之三。对羊毛需求的不断增加促进了养羊业的发展。但由于养羊雇用的劳工较少,大量农村人口发现自己失了业。从前种庄稼的农田被改成了牧羊的草场。正如托马斯·莫尔在其名著《乌托邦》中痛心疾首地控诉的那样:“羊在吃人。”
这是一个用残酷法律对付“乞丐”和“流浪汉”——也就是被资本主义农业新方法逐出土地的大批农民——的时期。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在这一时期,英国人民中有一大部分因贫穷之“罪”而遭定罪、被起诉、被鞭笞、被处死。在亨利八世统治期间,被判处死刑的“盗贼”不下72000人。工资则受到法律的限制。修道院的解散把成千上万的僧侣和修女抛入失业者的行列,贵族封建扈从的遣散更是雪上加霜,使贫困群众所面临的问题愈发严重。
马克思描述了伊丽莎白治下针对穷人所制定的野蛮法律:“14岁以上而没有得到行乞许可的乞丐,如果没有人肯雇用他们服役两年,就要遭到重笞并在左耳上打上烙印;如果重犯,且年龄在18岁以上,若仍无人肯雇用他们服役两年,就要被处死;但若第三次重犯,则作为重罪犯毫不留情地处死。类似的法令有:伊丽莎白十八年第13号法令,以及1597年的另一项法令。”(《资本论》第一卷第24章)
然而,这只是硬币的一面。尽管新生的资本主义制度具有压迫和剥削的性质,它却带来了生产力的爆炸式发展。尽管许多人饱受贫穷与困苦,尽管16、17世纪种种可怕的疾病在英格兰肆虐,人口还是增加了。
此时的伦敦已是熙熙攘攘的贸易中心,处理着全部出口的85%。每年约有一万名市民迁入伦敦,他们像童话里说的那样,相信街道是用黄金铺成的。黄金铺的街道自然没有,但伦敦的工资比全国其他地方高出约50%。富有的地主和商人建起带花园和果园的豪宅。中产阶级日益兴旺,甚至一些下层民众也有足够的钱去看戏。
卡拉瓦乔和蒙特威尔第为付账的富有赞助人工作。但莎士比亚只是部分地依赖这类赞助人。资产阶级的兴起造就了一批走进剧场、自掏腰包买座位的新中产阶级观众。莎士比亚越来越多地是在为这批观众写作。
莎士比亚的英格兰,如同塞万提斯的西班牙,正处在一场巨大的社会与经济革命的阵痛之中。这是一场极其动荡而痛苦的变革,它把大批人推入贫困,在城镇中造就了一个庞大的、被剥夺了财产的流氓无产者阶层:乞丐、盗贼、娼妓、逃兵之流,他们与破落贵族的子弟和还俗的教士摩肩接踵,为莎士比亚的剧作提供了取之不尽的人物储备。
以马丁·路德的反叛为开端的新教革命,把整个欧洲拖入一场血腥的冲突;在新宗教的旗帜下,正在上升的资产阶级集结起自己的力量。新教教义的一个核心要点是:《圣经》——上帝的话语——应当为每一个男男女女所拥有,无需任何教士的中介。因此,把《圣经》译成本国语言,就成了这场新运动的锋刃。
早在路德公开挑战梵蒂冈的统治之前,英格兰的改革者约翰·威克里夫就已把《圣经》译成了英文。他的追随者罗拉德派曾参加过种种革命运动,这些运动在1381年的农民起义中达到顶点。那场起义以失败告终,但在16世纪,英格兰的新教革命产生了威廉·廷代尔那部崭新而卓越的《圣经》译本。廷代尔因把《圣经》译成英文之“罪”,被伊丽莎白之父亨利八世以异端和叛国罪定罪,先遭勒死,再被绑上火刑柱焚烧处决。
直到亨利八世统治时期,英格兰一直是一个天主教国家。当时宗教所扮演的角色,与今天大不相同。人们非常虔诚,教会手握巨大的权力。男男女女都准备好为自己的信仰而死。而在都铎王朝治下,他们有的是这样的机会。
亨利起初是天主教的坚定捍卫者、新宗教倾向的敌人。为表彰他为旧宗教所作的贡献,教皇准许他使用“信仰捍卫者”(Fidei Defensor)的头衔;在这一头衔失去其本来含义——天主教信仰的捍卫者——之后的几个世纪里,它仍然出现在王国的钱币上。
当亨利八世出于王朝的缘由与罗马决裂、宣布自己为英格兰教会的最高首脑(《至尊法案》)时,这标志着英国长达数世纪的宗教动荡的开端。亨利需要打破教会在英格兰的权力——他很快发现,这也是一个绝妙的敛财之道。
1535年,亨利下令关闭英格兰、威尔士和爱尔兰的天主教大修道院、修道院和女修道院。修道院的解散顷刻间使他成为大笔财富的主人——包括原属教会的一切建筑、土地、钱财和其余一切。他把这些收益变卖给富有的贵族和正在上升的资产阶级,筹得了他所需的钱财,去资助他对法国和苏格兰那些毫无意义又耗资巨大的战争,同时也有力地推动了资本原始积累的进程。
与罗马决裂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转折点。但从教义的角度看,它并不代表欧洲大陆新教革命那样的激进变革。亨利和他的女儿伊丽莎白一样,都不是清教主义的朋友——他视清教主义为对既定秩序的威胁。因此,他保留了旧教会的大部分仪式,未加更改。
在他儿子、虔诚的新教徒爱德华六世(1547—1553年)短暂的统治下,这一切发生了根本变化。英格兰第一次成为一个真正的新教国家。爱德华推行了一部新的祈祷书,一切教会礼拜都改用英语举行。天主教徒遭到压制,拒不顺从的主教被关押起来。但爱德华英年早逝,继位的是他的姐姐、狂热的天主教徒玛丽。
英格兰再度成为一个天主教国家。教皇重新成为教会的首脑,教会礼拜又改回了拉丁语。这一回,镇压转而针对新教徒。约300名不肯接受天主教信仰的新教领袖被绑上火刑柱焚烧,其中包括拉蒂默主教和里德利主教。据说,当火焰升腾之际,拉蒂默勉励里德利说:“宽心吧,里德利先生,拿出大丈夫的气概来!仰赖上帝的恩典,我们今天将在英格兰点燃这样一支蜡烛,我相信它永远不会熄灭。”
更糟的是,玛丽嫁给了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这一切为这位女王赢得了“血腥玛丽”的绰号,尽管说实话,她每年杀的人远比她那嗜杀的父亲要少。尽管如此,这些行径还是激起了针对她的强烈反弹。
玛丽死后,英格兰急剧转向新教,这种转向以对西班牙的仇恨为鲜明标志——西班牙成了主要的民族敌人。1558年11月17日,在玛丽治下天主教复辟之后,伊丽莎白登基,举国欢腾。钟声齐鸣,篝火照亮夜空。这一回,轮到天主教教士入狱或转入地下了。许多教堂被关闭。
伊丽莎白试图在对立的势力之间求得平衡,在新教徒与天主教徒之间折中调和。在伊丽莎白时代的英格兰,天主教徒举行或参加弥撒都是非法的。然而,有钱有势的人通常能逃脱因宗教活动而受的惩罚。富有的天主教家庭在自己家中蓄养私人神父,只要他们在自家私密的范围内这样做、不从事反对王室的颠覆活动,法律通常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这种如履薄冰的平衡注定要失败。紧张局势持续加剧,欧洲大陆屠杀的消息更将其推向白热化。1572年,在圣巴托罗缪日,巴黎发生了针对法国加尔文派(胡格诺派)的大屠杀。这一消息在英格兰激起公愤,引发了对天主教徒的进一步反弹。荷兰新教领袖奥兰治的威廉遇刺,更是火上浇油。1580年,教皇宣称暗杀英格兰女王不算不可饶恕的大罪。这一声明自然而然地意味着,所有天主教徒都背上了叛国的嫌疑。
一支耶稣会密探大军被派往英格兰从事地下活动,与天主教贵族相勾结,策划种种阴谋,为天主教起义铺平道路。十八年来,信奉天主教的苏格兰女王玛丽一直被她的表姐伊丽莎白囚禁——伊丽莎白视她为自己同法国和西班牙打交道时一枚有用的筹码。人们有充分理由怀疑,玛丽是天主教颠覆活动的焦点。属于新教派的伊丽莎白的顾问们,决意除掉这个潜在的威胁。
女王的间谍网由弗朗西斯·沃尔辛厄姆掌控,其触角无远弗届。沃尔辛厄姆指控玛丽卷入一桩旨在推翻伊丽莎白、由玛丽本人取而代之的暗杀阴谋。他声称发现了足以证明玛丽有罪的、于她不利的信件。这些信件究竟是真是假,还是出自他的捏造,我们永远无从得知。无论如何,它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1587年2月,伊丽莎白签署了死刑令,玛丽被斩首。

莎士比亚剧作中的宗教
当时如野火般席卷欧洲的宗教革命,以一种非常直接的方式影响了文学。当伊丽莎白的新教政府禁演神秘剧时,一种新的世俗戏剧兴起的大门便敞开了。在此之前,唯一的戏剧都与教会紧密相连。正是这一点,使莎士比亚的成功成为可能。
宗教元素浮现在他的剧作之中。在莎士比亚《亨利五世》的开场白和第一幕第一场里,坎特伯雷大主教和伊利主教这两位权势显赫的英格兰(天主教)教士彼此密谈。他们被塑造得滑稽可笑,供观众取乐。他们被刻画为贪得无厌、诡计多端之徒。
两位主教为一项已提交国王亨利五世审议的法案而忧心忡忡。他们担忧的原因在于,这项法案一旦成为法律,就会授权政府染指教会的土地和钱财,用来供养军队、救济穷人、充实国王的国库。这些教士正是靠这些土地和钱财才变得富有而有权势,他们下定决心要把它们据为己有。
为此,坎特伯雷大主教说服年轻的亨利国王相信,他对法国王位拥有继承权。在法国打一场漂亮的小仗,可以把国王的注意力从没收教会财产的那项法案上引开。为了怂恿亨利,坎特伯雷向国王许诺:他将从教会募集一笔慷慨的捐款,来资助这场战争。
这一场戏显然是针对罗马天主教的——天主教在英格兰人民中很不得人心,尤其因为它与一个充满敌意、居心不良的外国势力相勾连。在这部剧里,那个国家是英格兰的传统敌人法国。但对伊丽莎白时代的观众而言,主要的敌人是信奉天主教的西班牙。
对西班牙的敌意,部分是宗教性的。资产阶级的兴起伴随着社会、经济与政治的剧烈震荡,伴随着革命与战争。新生的资产阶级与腐朽的封建秩序之间最初几场决定性的战斗,是在宗教的战场上打响的。天主教会统治社会世代之久,对男男女女的头脑与灵魂实行绝对的专政。在莎士比亚的剧作中,我们可以找到大量对西班牙及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手段的敌意影射。
英格兰的崛起对西班牙的霸权构成了直接的威胁。西班牙当时是地球上最富有、最强大的国家。伊丽莎白在宗教问题上,和在其他一切事务上一样,是个毫无原则、玩世不恭的机会主义者。她时而向西班牙国王腓力眉来眼去,时而又向腓力的敌人法国国王暗送秋波,拿联姻的前景(在当时这不过是政治联盟的别名)来吊人胃口,同时把他们统统拒于一臂之外,有条不紊地积蓄着英格兰的实力。
当腓力二世意识到无法通过神圣的婚姻掌控英格兰时,他决定采用别的、不那么委婉的手段。1588年,信奉天主教的西班牙准备入侵英格兰。然而,事情并没有如预期般发展。西班牙无敌舰队遭到英格兰战舰的骚扰,最终毁于海上的风暴。“耶和华吹起他的风,他们就四散了,”一句俗语这样说道。
如今,风正强劲地鼓起英格兰新教派的帆。然而,女王对其迅速膨胀的权力和影响并不高兴。私下里,她更偏爱旧宗教礼拜的隆重仪式与排场,以及旧宗教的等级结构。但她不得不支持新教徒,因为对她的权力和生命的主要威胁来自天主教徒和罗马。
她不得不向宫廷中以伯利、沃尔辛厄姆和莱斯特伯爵为代表的新教派倾斜。然而,女王对极端的新教派(清教徒)则既怀疑又厌恶。整个社会被一股宗教狂热所攫住,而这股狂热正染上危险的政治色彩。一位惊骇的观察者抱怨道:“有许多人七年也听不到一次布道,我甚至可以说十七年。”弗朗西斯·德雷克爵士则抗议说,宗教改革“竟走到几乎要终结宗教的地步”。
同样的反感也反映在莎士比亚的《第十二夜》中,我们在其中读到这样一段:
他算什么清教徒,也算不上始终如一,不过是个见风使舵的家伙;一头爱摆架子的蠢驴,把一套官腔背得滚瓜烂熟,成段成段地夸夸其谈;自视甚高,自以为满肚子都是过人之处,把“凡见他者无不爱他”当作他的信仰根基;他这毛病,正好给我的报复提供一个大做文章的好由头。(《第十二夜》第二幕第三场)
教会民主化的要求,连建制内那些原本对新教义抱有好感的人也感到惊恐。伊丽莎白视清教徒为危险的极端分子,为对君主权力的潜在挑战。长老会派要求废除主教。但一个经过改革的教会,君主就不那么容易控制了,她视之为一种威胁。
坎特伯雷大主教埃德蒙·格林德尔是长老会派最重要的支持者之一,结果被暂停行使圣职,在此后的余生里一直处于悬而未决的境地。长老会派实际上是资产阶级上层富有阶层及其在贵族中的盟友的党派。越是往社会阶梯的下层走,新的宗教观念就变得越激进。
在新教的极左翼,一些远为激进的思潮开始成形。像再洗礼派这样的倾向,正朝着革命的方向发展。这一切难道不会径直导向政治制度民主化的要求吗?这个问题在下一个世纪得到了回答——它导致了内战和资产阶级革命。
民族意识的发展
这是欧洲民族国家形成的时期,而英格兰的民族精神在莎士比亚剧作的字里行间跃动。英格兰的民族意识是在对法国的百年战争过程中发展起来的,这一点反映在莎士比亚的历史剧、尤其是《亨利五世》之中。法国人在这里被描绘成英格兰的民族敌人,英格兰的爱国主义或多或少被界定为对法国的对抗。然而,到了伊丽莎白统治时期,西班牙势力的崛起造就了一个新的民族敌人。
英格兰作为岛国的地位,在她的命运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大海提供了一道其他欧洲国家所没有的天然边界和防线。它也刺激了贸易,从而刺激了资本的积累。当欧洲大陆大部分地区陷入战争与内战、新教徒与天主教徒在血腥的宗教战争中彼此屠戮之时,这个岛国王国却在被称为“玫瑰战争”的内战时期结束之后,享受着和平与繁荣。
亨利七世所推行的局部宗教改革,为资本主义在英格兰的发展提供了进一步的推动力——这一发展的开端,早在14世纪就已可辨识。英格兰的羊毛贸易得益于低地国家的纺织业和欧洲大陆上的战事,后者为同交战各方进行有利可图的贸易创造了可能。
因此,都铎时期是英格兰作为一个民族崛起的决定性转折点。莎士比亚和马洛历史剧的风行,见证了民族意识的日益增长。1588年西班牙无敌舰队的覆灭,标志着英格兰民族命运的一次质变。从此以后,英格兰的强盛取决于她能否成功地把西班牙从其作为欧洲和世界头号强国的主导地位上取而代之。一种新的精神在这片土地上弥漫——一种对未来充满信心与乐观的精神。英格兰人开始感到自己是一个负有特殊使命、与众不同的民族。
英格兰人对自己民族的自豪,有名地反映在莎士比亚借《理查二世》中冈特的约翰之口所说的那段台词里:
这君王们的御座,这一统的岛屿,
这庄严的大地,这战神的别邸,
这另一座伊甸园、地上的半个天堂,
这一座造化为自己筑起的堡垒,
用以抵御疫疠与战争的毒手,
这一个幸福的种族、这一个小小的世界,
这一块镶嵌在银色大海之中的宝石——
那大海如同一堵围墙,
又像护宅的壕沟,
挡住那些不及她幸福的邦国的觊觎,
这片受福的土地、这片大地、这个国度、这个英格兰,
这位乳母、这孕育王者的丰饶母胎,
她的子孙因血统而令人生畏、因出身而声名远扬,
他们的功业远播异域,
为基督效力、以真正的骑士精神著称,
一如在顽梗的犹太地,
那安葬着救赎世人的、圣母之子的圣墓——
这片有着如此可爱灵魂的土地,这片亲亲的、可爱的土地……
戏剧的兴起
在伊丽莎白时代,戏剧经历了一场彻底的变革。正是在这一时期,有组织的剧场第一次在英格兰出现,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此之前,唯一类似的娱乐形式,是由一队队巡回艺人在集市上、在客栈的院子里、在赶集的日子里演出的戏剧。英格兰各城镇里上演的唯一戏剧,是以宗教为题材的“神秘剧”。但新教的宗教改革给这种娱乐形式以致命的一击。
戏剧由此摆脱了教会的影响,一条通往新的世俗戏剧的道路敞开了。一个个剧团在贵族的赞助下组建起来,演出剧目以娱乐公众。这种新的艺术形式很快风行一时。英格兰新建的职业剧场,每周在伦敦这座15万至25万人口的城市里吸引着15000名观众。
在莎士比亚有生之年,常设剧场第一次纷纷兴起,尤其是在伦敦。红狮剧场和詹姆斯·伯比奇的剧场“剧院”(The Theatre),是英格兰最早的公共剧场。伦敦的南岸是玫瑰剧场、环球剧场之类剧场的天然选址。
在那个年代,看戏并不被视为完全体面的事。那些不守规矩、成群结队的站票平民,身上可闻不到玫瑰的芬芳。都铎时代的英格兰卫生条件本就原始,而那些常来看戏的下三滥之辈难得洗澡。空气中弥漫着汗味、啤酒味和骂人的脏话。这也构成了对公共秩序的潜在威胁。
自中世纪以来,伦敦名为萨瑟克的那一带一直是酒馆、斗熊场和妓院云集之地。温切斯特主教在这里拥有几家很赚钱的妓院,当地的妓女被民间戏称为“温切斯特的鹅”。福斯塔夫和他的狐朋狗友们,正是在这里饮酒作乐、纵情狂欢的。
到伊丽莎白时代,南岸开始吸引一批新的、多少更体面些的观众。尽管如此,敬畏上帝的人们仍痛斥剧场是不敬神的场所——“撒旦的领地”。像威廉·普林这样的一些清教徒,恨不得把剧场统统关掉。然而,剧场有权势的赞助人撑腰,不但存活下来,而且日益兴旺,尤其是随着一批新的、更为体面的资产阶级观众的到来。
伊丽莎白时代的中产阶级有钱可花,去剧场同那些同样是常客的贵族们摩肩接踵,成了一件很时髦的事。事实上,英格兰的宫内大臣本人就是莎士比亚剧团的赞助人。不过,看戏并不限于首都较富有的市民。穷人可以花一便士站在舞台前的池座里。较富有的看客则可以花上多达半克朗的价钱,坐在有遮盖的地方,免受伦敦恶劣天气之苦。
早年的成功
这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新现象。对于那些懂得如何利用它的人来说,这也是一门利润丰厚的生意。而年轻的莎士比亚无疑深谙此道。关于莎士比亚的下一份已知记录,出现在他已经是伦敦一名剧作家、隶属于名为“宫内大臣剧团”的剧团之时。他早年的成功,激起了其他不那么成功的作家们的强烈怨恨。
1590年至1592年间,莎士比亚以他的《亨利六世》系列、《理查三世》和《错误的喜剧》一举登上伦敦舞台。它们立刻大获成功。这种成功与声望,催生了与日俱增的自信。这一点体现在:1596年,他重新提起父亲早已作废的家族族徽申请。1602年,他不得不为自己的头衔辩护,以回击“戏子莎士比亚”无权享有族徽这一荣誉的指责。
同行兼对手的剧作家罗伯特·格林写下一段刻薄的文字,把莎士比亚形容为“一只暴发户乌鸦”。这种侮辱性的言辞,反映了受过大学教育的文坛权贵对这个初来乍到者的敌意——他们把他的成功视为一种威胁。显然,他们的担忧不无道理。
莎士比亚成了一个既有名又有钱的人,还是宫内大臣剧团的股东之一。剧团有自己的剧场,名叫环球剧场,而莎士比亚——显然是个精明的生意人——持有其中12.5%的股份。他有足够的资本在斯特拉特福和伦敦两地投资置产。1597年,他买下了斯特拉特福第二大的宅邸,尽管他继续住在伦敦。
1593年,剧场因瘟疫而关闭,这位剧作家写下了两首叙事长诗《维纳斯与阿多尼斯》和《鲁克丽丝受辱记》,并且很可能开始创作他那些意蕴丰富的十四行诗。他有154首十四行诗流传下来,奠定了他作为一位天才诗人的声誉。到1594年,他还写出了《驯悍记》《维洛那二绅士》和《爱的徒劳》。
1598年,作家弗朗西斯·米尔斯特意点名,称他是英格兰在喜剧和悲剧两方面“最卓越”的作家。他的作品引起了宫廷的注意,他还曾多次在伊丽莎白一世女王面前演出。但后来,在女王去世前不久,埃塞克斯伯爵策划了一场准备不周的阴谋,莎士比亚间接受到牵连,从而陷入严重的困境。

一个过渡的时代
马克思指出,正是这种社会过渡的时期,大量地产生出莎士比亚剧作中那类色彩斑斓的人物。但撇开那令伊丽莎白时代观众如痴如醉的插科打诨式的幽默不谈,约翰·福斯塔夫爵士乃是这个时代某一侧面——它平民化的底层——的一个鲜明化身:那是潜藏在宫廷生活、骑士精神与荣誉那华丽壮观的表象之下的伊丽莎白社会的最底层。事实上,他代表着它的两极对立面。
在他最有名的一段台词里,福斯塔夫精确地传达出这样一个社会的过渡性质:它正抛开封建主义的种种装饰,抛开那套以效忠尊长、荣誉之类观念为基础的旧封建道德,转而青睐更为实际的考量,尤其是金钱方面的考量。约翰爵士就荣誉发表的这一番哲学高论,为他临阵脱逃提供了一个方便的借口:
……那没叫我上前的人,我又何必这样自告奋勇呢?也罢,无所谓;是荣誉在催着我上。可要是我一冲上去,荣誉却把我一笔勾销了呢?那可怎么办?荣誉能替我接上一条腿吗?不能。接一条胳膊吗?不能。能替我止住伤口的疼痛吗?不能。这么说荣誉一点不懂外科的手艺?不懂。荣誉是什么?一个词。这“荣誉”两字里头又有什么?那所谓荣誉又是什么?一阵空气。好一笔精明的账!谁得着了它?星期三死了的那个人。他感觉得到吗?感觉不到。他听得见吗?听不见。那么它是无知无觉的了?是啊,对死人而言。可它不能和活人一同活着吗?不能。为什么?因为诽谤容不得它。所以我可不要它。荣誉不过是块招魂的纸幡罢了——我这套教理问答就此讲完。
于是约翰爵士拔起他那两条肥腿,能跑多快就跑多快地逃离了战场。
这段台词是对一种过时道德的辛辣批判,与塞万提斯《堂吉诃德》的批判如出一辙。这一时期的西班牙,是一口社会变革沸腾翻滚的大锅,旧的阶级被熔化的速度,比新阶级取而代之的速度还要快。封建主义的衰朽,加上美洲的发现,对西班牙的农业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取代那靠汗水挣得面包、从事生产的农民的,是一支由乞丐和寄生虫、破落贵族和强盗、王室仆役和醉汉组成的大军,他们个个都想不劳而获地混口饭吃。
这一时期的西班牙社会,向我们呈现出与莎士比亚剧作中所映照的同样丰富驳杂的一幅镶嵌画——尽是恶棍、盗贼和骗子。这个阶层的哲学,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生存。生活就是一场疯狂的争夺,要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攫取活命的资本。他们的座右铭是:“人人为己,落在最后的就让魔鬼抓去吧。”这种资产阶级利己主义的哲学,凝聚在桑丘·潘沙的言语之中——他和福斯塔夫一样,是新世界价值观与道德的化身,而堂吉诃德则死死抱住一个早已不复存在的世界的价值观与道德。由此产生的“应然”与“实然”之间的矛盾,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疯狂。塞万提斯这部杰作的幽默,正寓于这一矛盾及其显而易见的荒诞之中。
《堂吉诃德》中酒馆下层生活那些粗俗的场景,为小说赋予了生命与色彩,同时凸显了这一历史时期的核心矛盾。西班牙的平民百姓何等鲜活生动,贵族就何等死气沉沉、荒唐可笑。《堂吉诃德》的核心主题包含着关于封建没落时期西班牙的一个根本的历史真理。在新生的资本主义经济背景下——在那里,一切社会关系、伦理和道德都由冷冰冰、硬邦邦的现金所支配——骑士精神的种种理想,如今显得荒谬可笑、陈腐乖僻。
莎士比亚的英格兰,如同塞万提斯的西班牙,正处在一场巨大的社会与经济革命的阵痛之中。这是一场极其动荡而痛苦的变革,它把大批人推入贫困,在城镇中造就了一个庞大的、被剥夺了财产的流氓无产者阶层:乞丐、盗贼、娼妓、逃兵之流,他们与破落贵族的子弟和还俗的教士摩肩接踵,造就了像约翰·福斯塔夫爵士这样取之不尽的人物。
约翰·福斯塔夫爵士
约翰·福斯塔夫爵士大概是莎士比亚所有人物中最受欢迎的一个。他是那种“可爱的无赖”的原型——一个酒鬼、骗子、吹牛大王兼窃贼。他活动的大本营在萨瑟克,那是伦敦城墙之外、泰晤士河以南的一带,是罪犯和妓女出没的地方。伦敦人正是到这里的酒馆、妓院和剧场里寻欢作乐。这里也是莎士比亚环球剧场的所在地——如今剧场已经重建,继续上演着莎士比亚的戏。
福斯塔夫的同伴,都是和他一样的无赖、醉汉、盗贼和亡命之徒,但其中也包括威尔士亲王,即未来的亨利五世——在《亨利四世》上、下篇中,这位亲王兴致勃勃地参与他们那些不道德、不合法的胡闹。在野猪头酒馆里,他的狐朋狗友中有毕斯托尔——一个爱吹牛、胆小如鼠、爱“耀武扬威”的老兵;有波因斯;还有巴道夫——一个盗贼,他那又大又红的鼻子、涨红的、布满疖子的脸,显示出酗酒已到了很深的地步。
这些流氓无产者,是伦敦下层社会相当典型的样本,而莎士比亚看来对他们相当熟悉。这些社会的残渣废料,是旧封建秩序在资本主义尚未牢固确立之时瓦解的产物。这忠实地反映了莎士比亚时代伦敦很大一部分人口的社会构成。
约翰·福斯塔夫爵士本人就是那个社会阶层的化身,尽管表面上被一位落魄的伊丽莎白时代绅士的机智与举止略加修饰。他的一言一行都是大手笔的,从暴食酗酒到撒谎——他把撒谎提升到了一门艺术的高度,用厚厚一层夸张、对事情颠倒黑白的复述以及最富想象力、最绘声绘色的编造,来掩饰自己的恶行。
像所有撒谎高手一样,福斯塔夫在厚颜无耻地矢口否认自己撒过任何谎这件事上,显示出相当的机巧:“哈尔,我要是对你撒了谎,你就啐我的脸,骂我是马。”在他一个最离谱的谎言中,福斯塔夫声称在战场上杀死了叛军首领潘西·霍茨波,可他分明是从那战场上逃走的。当亨利亲王当面质问他时,接下来便是这样一段滑稽的对话:
亲王:什么,潘西是我亲手杀的,我还看见你死了呢。
福斯塔夫:是你杀的?主啊,主啊,这世道怎么这样爱撒谎!我承认我是倒下了,还喘不过气来;他也一样:可我们两个同时一跃而起,按什鲁斯伯里的钟足足打了一个钟头。要是有人肯信我,那就好;要是不信,就让那些该奖赏勇武的人自己去担这份罪过吧。我可以拿性命担保,他大腿上这处伤是我给的:那家伙要是还活着,还要抵赖,他妈的,我准叫他吃下我这一截剑。
(《亨利四世》上篇第五幕第四场)
福斯塔夫在战场上虽不是最出彩的,可一到酒馆的环境里,他便如鱼得水了。事实上,当别人为荣誉而战之时,他却吃吃喝喝地混过了整部《亨利四世》。亲王在野猪头酒馆发现福斯塔夫醉倒酣睡,他在那儿灌下了大得惊人的一批“萨克酒”(一种当时在英格兰颇为流行的西班牙甜葡萄酒)。亲王查看了福斯塔夫那张账单的内容,上面写着:
〔读〕一项,阉鸡一只……二先令二便士。
一项,调味汁……四便士。
一项,萨克酒两加仑……五先令八便士。
一项,晚餐后的凤尾鱼和萨克酒……二先令六便士。
一项,面包……半便士。
——岂有此理!配着这么一大堆萨克酒的,竟只有半便士的面包!
(《亨利四世》上篇第二幕第四场)
顺便说一句,两加仑萨克酒大约合九升!福斯塔夫无论从哪个意义上说都是个“大”人物。他那庞大的身躯,在下面这段文字里被绝妙地传达了出来:
福斯塔夫拼命地淌着汗,
一路走一路给这瘦瘠的大地抹上油脂:
(《亨利四世》上篇第二幕第二场)
福斯塔夫和亲王你来我往,展开了一场言辞的假斗,轮流着彼此辱骂。他们的谩骂达到了很高的艺术水准,比如亲王这样形容福斯塔夫:
那一箱子的恶液,那一桶
兽性的酒糟,那一大包
水肿,那一门盛满萨克酒的巨炮,那塞满
脏腑的衣袋,那肚里填着布丁的
曼宁特里烤全牛,那道貌岸然的罪恶,那
须发斑白的奸邪,那无赖的老爹,那上了年纪的浮华……
(《亨利四世》上篇第二幕第四场)
尽管这些谩骂或许都言之有据,却丝毫没有削减这个人物在公众、尤其是所谓“站票平民”中的受欢迎程度。这个和蔼可亲的无赖是如此深得人心,以至于当莎士比亚在《亨利五世》剧中写到他的死时,公众一片哗然,逼得莎士比亚不得不另写一部戏——喜剧《温莎的风流娘儿们》——好让他“复活”。
亨利五世那些著名的胜利,也许迎合了莎士比亚观众更高尚的爱国情感,但他们无疑更自在于酒馆的下层生活,更亲近那可爱的无赖约翰·福斯塔夫爵士——他和他们一样,又笑又喝、爆着粗口、追逐着“水性杨花的女人”,并撅起他那肥硕的屁股相向,向正在逝去的贵族骑士时代致意。
莎士比亚的时代,也是马基雅维利的时代。这位卓越的意大利哲学家,是第一个阐明夺取和维系政治权力与道德毫不相干的人。国家本身就是有组织的暴力,而夺取国家权力只能通过暴力手段来实现。道德家们让这位意大利哲学家吃了不少苦头,但历史表明,他的分析基本上是站得住脚的。

莎士比亚与政治
在莎士比亚的剧作、尤其是历史剧中,我们得到了对马基雅维利在政治哲学中所论证之物的雄辩的文学描绘。这些历史剧所处理的权力斗争,最终酿成了我们所知的(顺便一提,这多亏了莎士比亚)“玫瑰战争”。权力(在这里是君主的权力)的争夺,是通过阴谋、暗算、背叛和谋杀来实现的。
在这个世界里,暴力与背信是君主政治这一行当中稀松平常的工具。封建制度正在瓦解,资本主义开始扎根。旧的贵族阶级在一场旷日持久的血腥冲突中被削弱、被肉体消灭。这场对立王朝之间毫无意义的冲突,其特征就是为追逐权力而施行极端的暴力与暴行。两伙强盗贵族厮杀不休,而“造王者”沃里克则在他们之间左右逢源。三十二年间,英格兰的贵族们毫不留情地彼此屠戮。
这场为争夺英格兰王位而进行的残酷斗争,在瓦解英格兰封建秩序方面起了重要作用。到头来,约克与兰开斯特两大家族都已精疲力竭。约克家族的爱德华四世(1461—1483年)之后,继位的是他的弟弟理查——莎士比亚在剧作《理查三世》中使他臭名昭著。在这部剧里,莎士比亚描述了克拉伦斯公爵如何奉其兄弟、格洛斯特公爵理查(即后来的理查三世)之命被人用刀捅死,再被溺死在一桶葡萄酒里。亨利六世在狱中被杀,行凶者很可能就是理查本人。这些正是英格兰贵族在“骑士时代”所惯用的“迷人”手段的典型。
这正是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中世纪那种野蛮的力量炫耀”的一个例子。这些自相残杀的内战,最终以最后一位约克家族国王理查三世于1485年在博斯沃思战死而告终。其结果是威尔士冒险家亨利·都铎所创立的新王朝的崛起。
都铎王朝鼓励贸易、工业和新生的资产阶级的发展。但这个新王朝并不稳固,它的法理基础十分脆弱。亨利七世和他的儿子亨利八世都面临着种种阴谋和叛乱,随时可能把英格兰重新推回内战。正因如此,上层阶级和中产阶级中的大多数人都对伊丽莎白忠心耿耿——在他们看来,她似乎是横在他们与他们所惧怕的那种混乱的重演之间的一道屏障。
这是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时代,阴谋、政治诡计和叛乱始终弥漫在空气之中。莎士比亚伟大的同代人克里斯托弗·马洛——他凭借《马耳他的犹太人》和《帖木儿大帝》等剧作赢得了极大的声望与成功——在一场酒馆斗殴中被杀,显然是因为他被怀疑是间谍。
伊丽莎白本人则长期生活在焦虑之中,唯恐遭到心怀不满的天主教徒或西班牙密探的暗杀。她的人身安全,由警觉不懈的沃尔辛厄姆(她最忠诚的大臣之一)手下庞大的间谍与告密者网络所守护。有一幅伊丽莎白在晚年时所绘的肖像。她的脸涂了浓浓的脂粉。为了掩盖脂粉之下丑陋的真相,脸被涂成了白色。她身着华美的绫罗绸缎,佩戴着价值连城的珠宝。
但若凑近细看,就会发现一个耐人寻味、颇为阴森的细节。她的衣裙上装饰着人的眼睛和耳朵。其含义再清楚不过:“我的眼睛和耳朵无处不在。我看得见你在做什么,我听得见你在窃窃私语,我能读出你内心最深处的念头,洞悉你心灵与灵魂的秘密。”一言以蔽之:老大姐在看着你。
这个由诡计、阴谋和暗杀构成的独特世界,没有哪部作品比《裘力斯·凯撒》描绘得更好了。在这里,驱动野心勃勃的政客的心理,被以一位高明外科医生般的精准加以剖析。《裘力斯·凯撒》又是一个马基雅维利式的诡计与暗算(这里是名副其实的“背后捅刀”)的故事,它忠实地传达出政治生活的本质——不仅是罗马共和国晚期的政治生活,也是历史上其他任何时期、尤其是我们自己这个时代的政治生活的本质。
凯撒环顾四周,看着那些日后将要行刺他的人的面孔,带着一丝苦涩的幽默评论道:
“让我身边尽是些肥胖的人吧,
一个个脑满肠肥、夜里睡得安稳:
那边那个卡西乌斯却是一副瘦削饥饿的模样;
他想得太多:这种人是危险的。”
安东尼想让他宽心:
“别怕他,凯撒;他并不危险;
他是个高贵的罗马人,禀性也好。”
但凯撒并未被蒙蔽,他回答道:
“但愿他再胖些才好!不过我并不怕他。”
(《裘力斯·凯撒》第一幕第二场)
在《亨利六世》中,格洛斯特公爵(即未来的国王理查三世)说道:
“嘿,我能一边微笑,一边在微笑中杀人,
对着令我心痛的事高呼‘称心’,
用假意的眼泪沾湿我的双颊,
把我的脸摆布得适合任何场合。”
(《亨利六世》下篇第三幕第一场)
在这寥寥数行里,我们得到了如今所谓“马基雅维利主义”的精粹。它与莎士比亚借《麦克白》中道纳本之口所说的话遥相呼应,令人不寒而栗:“人们的笑容里藏着匕首。”在同一部剧中,邓肯思忖着考多伯爵之死,说出了下面这番话:
“没有一种方术
能从人的脸上看出他的居心。
他是我曾经寄予
绝对信任的一位绅士。”
(《麦克白》第一幕第四场)
这一切都忠实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情绪。尽管外表金光闪闪,伊丽莎白时代“快乐英格兰”的神话,也不过就是——一个神话罢了。那是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时代,暗杀的阴谋无处不在,间谍在每一个街角、每一家酒馆里窃听,空气中弥漫着恐惧与猜疑。
伊丽莎白本人的心性,早已浸透了马基雅维利主义所特有的思维习惯。她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被猜疑和对暗杀的恐惧所吞噬。对于真实的或想象出来的敌人,她表现得毫不留情。一个人这一刻还是她的宠臣,下一刻就可能发现自己成了伦敦塔里等候处决的囚徒。
作为一个除了个人生存之外几乎没有别的原则的机会主义者,她的宗教信仰始终屈居于这一原则之下。即便在她的迫害行动中,她也缺乏她已故的弟弟、狂热的新教徒爱德华,或她的姐姐、同样狂热的天主教徒玛丽那样的信念。玛丽为了拯救她视为异端者的灵魂,把数百人送上火刑柱。伊丽莎白绞死人、砍下人头,却不是为了拯救灵魂,而是为了她自己、她的利益和她的王位。
莎士比亚对革命的态度
莎士比亚的剧作能告诉我们许多关于16世纪末、17世纪初生活的情况。那是一个政治与社会剧烈动荡的时代。有一部剧尤其在政治事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这件事上,莎士比亚对政治的卷入——尽管是间接的——本可能给他带来极坏的下场。这发生在伊丽莎白统治的末期,其时她已是一个老妇人,关于王位继承的种种揣测正变得日益尖锐。
一般说来,莎士比亚历史剧所传达的讯息是拥护君主制的,在这个意义上是循规蹈矩的。出于显而易见的原因,他希望博得在位君主——先是伊丽莎白,后是詹姆斯一世——的欢心。个中缘由并不单单是金钱上的。莎士比亚和他那一代人有充分的理由惧怕政治的动荡。他们的心理植根于对不久前种种事件的亲身经历。玫瑰战争的记忆在人们心中依然鲜明。

然而,在他的好几部剧作中,莎士比亚却对颠覆性的、乃至革命性的思想听之任之、任其驰骋。莎士比亚能够从每一个可以想见的角度去观察世界。尽管他出身相对优渥的背景,他却能够理解他人的悲惨与苦难。他生活在殖民主义方才开端的时代。欧洲白人开始与肤色、宗教和习俗各异的人们接触。其结果是一场剧烈的文化冲突,而这种冲突通常不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在莎士比亚的最后一部剧《暴风雨》中,我们看到对殖民奴役的一记惊人的控诉。凯列班是一个生活在蛮荒状态中的怪物,被该剧的主人公、魔法师普洛斯彼罗所奴役。后者被塑造成一个法师、一个学识渊博的人。据一些评论家说,普洛斯彼罗正是莎士比亚本人作为一个文艺复兴时代强者的写照。然而,莎士比亚却借凯列班之口,说出了一段雄辩地表达奴隶反抗其主人的台词:
“你教会了我说话,而我从中得到的好处,
就是知道了怎样咒骂。但愿红瘟疫要了你的命,
因为你教了我你们的语言!”
(《暴风雨》第一幕第二场)
在那个年代,伦敦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暴力的地方。骚乱频仍,主要是由贫穷的学徒们发动的,他们通过袭击绅士的仆从、外国人和妓女来发泄自己的不满。这类骚乱被伦敦城当局视为生活中稀松平常的一部分。远为严重的是乡村地区爆发的反叛。这些反叛是由贪婪的地主和王室代理人对公地、荒地和森林的圈占所激起的。
这类民众反圈地的抗议在莎士比亚的时代相当普遍,尤其是在1590年至1610年间。它们一般表现为拔掉篱笆、填平沟渠。妇女和儿童也参与这些行动。小规模的乡村骚乱十分常见,被视为轻罪。但一旦规模较大,便可作为叛国罪论处。其中规模最大的一次,即所谓凯特起义,有16000名农民参加。领袖凯特死在狱中。他没有遭到更悲惨的下场,已算幸运。
凯德起义
在《哈姆雷特》《裘力斯·凯撒》和《理查二世》中,都有对权威的挑战。然而莎士比亚绝不是一个社会革命家。莎士比亚那些伟大的历史剧所传达的讯息恰恰是:对内乱——以及革命——之混乱的一记警告。莎士比亚笔下唯一一处对社会革命的明确描绘,包含在《亨利六世》中篇里。
事情的经过如下。在亨利六世混乱的统治期间,农民被日益沉重的赋税负担和其他压迫性措施逼得走投无路,揭竿而起。1450年6月,一支两万人的肯特叛军在一个自称约翰·凯德的人的率领下,向伦敦进军。据说是爱尔兰人的凯德,击败了国王派来镇压叛军的部队,并杀死了他们的指挥官汉弗莱·斯塔福德爵士。
在《亨利六世》中,赛伊勋爵这样描述肯特:
“这整座岛上最文明的地方:
乡野宜人,因为遍地富庶;
那里的人民慷慨、勇敢、勤勉、富足。”
然而在同一部剧中,肯特人却被以否定的笔调描绘成愚蠢、闹事、无法无天、反抗权威的叛民。但这种评断似乎既片面又不公。正如中世纪所有此类起义中通常的情形一样,叛军声称他们所反对的不是国王,而是国王的大臣,具体来说就是王室司库赛伊勋爵。这些诉求得到了伦敦人民、也得到了国王军队中士兵们的普遍拥护。国王对胜利感到绝望,逃往相对安全的凯尼尔沃思。
亨利的恐惧不无道理。当叛军逼近首都时,国王的军队烟消云散,士兵们拒绝去攻打那些保持着令人钦佩的纪律的叛军。叛军毫无阻碍地进入伦敦,抓住了赛伊勋爵和克罗默勋爵,将他们斩首。但此后,这场运动似乎失去了方向感,堕落为单纯的骚乱。凯德曾下令不得抢掠或偷窃。但一些叛军开始洗劫富人的住宅,招致了对他们的反弹。叛军被迫离开伦敦,杰克·凯德逃往肯特,据说在一座花园里藏身时被一名郡长杀死。
读到莎士比亚在其剧作《亨利六世》中所呈现的版本时,人们得到的印象是负面的。它反映了伊丽莎白时代上层阶级对广大受压迫、被践踏的民众的恐惧——这些民众对他们的特权地位构成着经久不息的威胁。伊丽莎白时代的乡绅一定觉得,自己正坐在一座巨大而危险的火山口边缘,它随时可能以摧枯拉朽之势喷发。这些恐惧,显然给莎士比亚对杰克·凯德及其叛军的刻画染上了色彩。剧中让凯德这样说道:
“我们一个贵族、一个绅士都不留;
除了那些脚穿钉掌破鞋的人,一个也不饶,
因为他们是勤俭老实的人,这些人
本愿站到我们这边来,只是不敢罢了。”
“可当我们最没有秩序的时候,我们才最有秩序。”
据说凯德还说过:
“谢谢你们,善良的人们:往后不再有钱这种东西;
大家吃喝都记在我的账上。
七个半便士一条的面包(合三分半)今后只卖一便士。
整个王国都归公有——没有私有财产;你想要什么就拿什么。
人人都穿同样的号衣,好让大家像兄弟一样和睦相处,并且尊我为他们的君主。”
就在这时,屠夫迪克喊出了那句名言:
“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所有的律师都杀掉。”
这时,一名文书上场。有人指控这名文书识字会写。凯德下令:
“把他吊死,脖子上挂着他的笔和墨水瓶。”
最终,凯德被割下的头颅在伦敦游街示众,他的尸体则被丢在一旁“任乌鸦啄食”。伊丽莎白时代的中产阶级又可以在自己的床上高枕无忧了。
我们永远无从知道杰克·凯德究竟说过些什么,但上面这些台词,听起来颇像今天资本主义的辩护士们不断重复的那一套:社会主义的理念是乌托邦,我们是在向人们许诺一些无法实现的东西,用一个傻瓜天堂的允诺去误导“无知的群众”。
有一点是清楚的:威廉·莎士比亚绝不是一个革命者。他支持伊丽莎白时代英格兰的现存秩序——他的成功正建立在这一秩序之上。他拥护君主制,认为被压迫阶级的一切运动往好里说是误入歧途,往坏里说则是一剂通向混乱与无政府状态的药方。尽管如此,莎士比亚的剧作中仍有许多成分,显示出他对被压迫者苦难的敏锐理解,以及一种或许可以称之为“平民气息”的东西。他的戏不仅深得他所出身的富庶中产阶级的青睐,也深受社会较贫困阶层的喜爱,这绝非偶然。
爱尔兰与埃塞克斯叛乱
原始积累不仅意味着对英格兰农民的掠夺和剥夺,也意味着对爱尔兰人民土地的、更为残暴的剥夺。都铎时期、尤其是伊丽莎白时期,以对爱尔兰人最凶残的压迫为标志。在这里,阶级压迫因民族、宗教和语言的差异而被放大了千倍。
爱尔兰是英格兰的第一块殖民地,从英格兰统治阶级对待爱尔兰人民的方式,便可看出它真正残忍的面目。爱尔兰人被当作奴隶和罪犯来对待,在自己的故土上却成了异邦人。英格兰的丘八毫不留情地屠杀男人、女人和儿童,把整村整社的人斩尽杀绝。在英格兰的君主眼里,爱尔兰人不是人,比没有任何权利(包括生命权)的牲畜好不了多少。
其结果是一连串血腥的起义和叛乱,都被英格兰王室的武力残酷镇压下去。其中最严重的一次,是爱尔兰阿尔斯特人、蒂龙伯爵休·奥尼尔(Aodh Mor O Neill)的叛乱——他一再击败英格兰军队,并向西班牙暗送秋波,邀其出兵干预,以追求他们共同的天主教事业。
英格兰王室在这场血腥的冲突中花费了大量钱财,损兵折将,越来越多。英格兰在爱尔兰最黑暗的时刻,是1598年8月14日,英军在阿马郡黄滩之战中被杀得片甲不留。包括其指挥官、爱尔兰军务大臣亨利·巴杰纳尔爵士在内的2000名英格兰人被杀。奥尼尔的军队本已控制阿尔斯特和康诺特,此时又迅速挺进伦斯特,继而进入芒斯特。
在这一危急的形势下,伊丽莎白派她的一位“宠臣”、第二代埃塞克斯伯爵罗伯特·德弗罗率一支17000名步兵、1500名骑兵的庞大军队开赴爱尔兰,其中2000人是从低地国家调来的老兵,另有再增派2000人的许诺。两年前,埃塞克斯因参与指挥从西班牙人手中攻占加的斯的远征而成为民族英雄。
率领着如此庞大的一支军队,这位“加的斯的英雄”要粉碎爱尔兰叛军,本是十拿九稳的事。可他偏偏失败了。德弗罗似乎是个被宠坏了的、有着强烈自恋倾向的贵族纨绔子弟。他过分在意自己的仪表(他留着长发),可这份自怜自爱却没有在战场上化为勇气与远见。他的军事行动惨遭失败。他表现得像个懦夫,唯一的“战果”,就是照例对爱尔兰的男女老幼进行屠杀。
最后,他落入了奥尼尔为他精心设下的圈套。奥尼尔向他提议休战,他欣然接受。随后,他竟私下与这位爱尔兰叛军首领商谈起条件来。这是个严重的错误。伊丽莎白得知此事后勃然大怒,疑心他有背叛之举。更糟的是,德弗罗急急忙忙赶回伦敦,去向他昔日的女主人辩白,竟穿着马靴闯进她的寝宫,斗篷上还溅满了泥浆——为的是制造更强烈的效果。
他这戏剧性的登场,效果无疑是有的。伊丽莎白如今每天早上都要花好几个钟头,让侍女为她把脸涂白、为她盛装打扮,想尽一切办法遮掩岁月的摧残——她可一点也不习惯让男人——哪怕是昔日的情人——在她尚未梳妆的状态下不经通报便出现在她的床边。德弗罗犯下了最不可饶恕的失礼之举,并将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
埃塞克斯伯爵较为可爱的一面,是他对艺术不遗余力的热爱与扶持。他与莎士比亚交好,也去看他的戏,他最喜爱的显然是悲剧《理查二世》。这部剧讲述了理查二世统治的最后两年,以及他如何被波林勃洛克——即未来的亨利四世——废黜、囚禁并杀害的故事。
1601年2月7日星期六,就在年迈的女王去世前两年,莎士比亚的剧团受邀在环球剧场上演《理查二世》。这场演出,将在埃塞克斯伯爵蒙羞、被逐出宫廷后所策划的阴谋中扮演一个致命的角色。
莎士比亚在1595年前后写作并出版了《理查二世》。年迈的女王与理查二世之间的相似之处,实在太令人不安了。显然,伊丽莎白清楚自己与理查二世之间的政治相似性,也清楚其中潜在的种种后果。
这位喜欢被人称作“童贞女王”的女王,没有子嗣。王位继承顺位上的下一个,是苏格兰女王玛丽——女王把她处死,却又玩世不恭地把罪责推到别人身上。此后最有可能的人选,是玛丽的儿子、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六世。尽管他本人无疑倾向于天主教,詹姆斯却比他母亲更为务实——他母亲对天主教的痴迷,径直把她送上了断头台。
由于詹姆斯已放出风声,表示自己一旦继位,愿意同伦敦的新教派做一笔交易,英格兰贵族中的一派便把詹姆斯视为可能的人选,并同他取得了联系。这其中几乎可以肯定包括罗伯特·德弗罗。这就是莎士比亚1590年至1613年这一时期剧作动荡的政治与社会背景。《理查二世》一剧展现了理查二世被一群反叛的贵族推翻的过程。国王的垮台,被描绘在下面这一场戏中:
“陛下,他正在下庭院里等候,
要与您说话;可否请您下来。
——下去,我这就下去;像那光焰四射的法厄同,
驾驭不住桀骜的劣马。
在下庭院里?下庭院,国王在那里沦为卑下,
应叛徒的传唤而去,还要向他们施恩。
在下庭院里?下去?下去,宫廷!
下去,国王!
因为本该有云雀高飞歌唱之处,
如今却是夜枭在凄声尖叫。”
(《理查二世》第三幕第三场)
在当时的背景下,这部剧是煽动性的、政治上具有颠覆性的,甚至是叛国性质的。罗伯特·德弗罗的支持者付给莎士比亚剧团四十先令——远高于通常的价码——作为贿赂,让他们在指定的日子和时辰上演此剧。这是为了作为宣传,去说服公众相信叛党事业的正当性。
就在第二天,2月8日,德弗罗率领300名武装人员开进伦敦,指望夺取王位。但他们的指望很快落了空。人民没有起来响应,这场叛乱以一场闹剧收场。埃塞克斯被擒,1601年2月25日,他作为叛徒被斩首。据说伊丽莎白为她昔日情人的下场痛哭失声。可话又说回来,据说她也曾为苏格兰女王玛丽以及她其他一些牺牲品的下场哭泣过。这些眼泪究竟有几分真诚,谁也说不准,但没有一滴眼泪能够阻止那把斧头落到它的目标之上。
莎士比亚和他的剧团,是否意识到了他们受邀上演的这部剧真正的意义?还是他们不过是被那笔额外的钱财所诱惑?无论如何,他们都得以从轻脱身。一些观众因叛国罪被捕并被处决,但对莎士比亚或那些演员却未提出任何指控。
伊丽莎白本人是否意识到了这部剧的含义?威廉·兰巴德记述说,1601年8月,他曾与女王有过一次交谈,女王在谈话中说:“我就是理查二世,你难道不知道吗?”这句话的真实性一直受到质疑——就像许多别的事情一样。但我倒愿意相信它是真的。在一出登峰造极的历史反讽中,1601年忏悔星期二那天,莎士比亚的剧团奉命在白厅、当着女王本人的面上演《理查二世》——那正是埃塞克斯的头颅与他的肩膀分家的前一天。也许,这位年迈的女王正暗自拿他寻开心呢。
新的王朝
假如埃塞克斯伯爵再多一点耐心,他本可以达到目的,还保住自己的脑袋。1603年,苏格兰的詹姆斯六世成为英格兰国王詹姆斯一世。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如今统一在同一顶王冠之下。詹姆斯头脑敏锐,自保的本能更为敏锐,是玩弄权术与阴谋这类阴暗伎俩的行家。多年来,他一直图谋在伊丽莎白去往极乐世界之后夺取英格兰王位(按血统他对这王位是有继承权的,尽管并不十分有力)。他卷入埃塞克斯的阴谋,几乎是毫无疑问的。詹姆斯一上台,就立刻把埃塞克斯一党幸存的成员从狱中释放出来。
作为一个相对贫穷的国家苏格兰的国王,詹姆斯无法尽情沉溺于他所向往的那种奢华。如今,英格兰国库里装满了掠夺来的西班牙黄金,任他支配,这位国王便可以出手阔绰了。他的宫廷以奢靡铺张著称,但也是一个充满阴谋、争权夺位的巢穴。詹姆斯有他宠爱的近臣——通常是些相貌俊美的年轻男子——他们能得到精美的礼物。当然,他这些浪漫的依恋,也许不过是“炽热的肉体与精神之爱”的一种表达。但这并不妨碍人们揣测,这些关系的性质多少超出了柏拉图式的范畴。
在詹姆斯国王治下,剧场空前繁荣。莎士比亚是他慷慨挥霍的直接受益者。他的剧团获得了一份皇家特许状。应国王之邀,莎士比亚的剧团“宫内大臣剧团”改称“国王剧团”,在他的赞助下推出新作。正是在詹姆斯国王统治期间,莎士比亚写下了许多他最负盛名、以政治权力斗争为题材的剧作。其中包括《李尔王》《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当然还有《麦克白》。
由于不久前在已故的伊丽莎白女王一事上险些大祸临头,莎士比亚急于从一开始就博得新君主的欢心。为此,他创作了他最伟大的剧作之一。写于詹姆斯统治初期的《麦克白》(“那部苏格兰戏”),显然是作为讨好新君主的一种手段而创作的。这部剧向国王的苏格兰血统致敬,把詹姆斯的祖先班柯塑造得极为讨喜;而三个女巫的出现,则是为了取悦一个痴迷于女巫和巫术这类话题的人。
早在他占据苏格兰王位之时,詹姆斯就把自己看作神圣不可侵犯的。他还觉得自己对撒旦的爪牙有一种特殊的洞察力。他病态地惧怕死于非命,把巫术视为一种威胁他神圣统治的邪恶。在他统治之前,不列颠对巫术的迫害是很少见的。当欧洲大陆有成千上万被指控的女巫被焚烧时,伊丽莎白统治期间遭此下场的人数却相对较少。但詹姆斯改变了这一切。1590年,他曾亲自督办北贝里克女巫审判。七十多人被指控兴风作浪,几乎使詹姆斯从挪威携新娘丹麦的安妮乘船回国时翻船。
因这场审判而被绑上火刑柱烧死的确切人数,无从得知。但成千上万的苏格兰妇女、还有一些男子,将被指控行巫术、遭受酷刑并被处死,尤其是在1597年詹姆斯出版了一本论《恶魔学》的书之后。当他成为英格兰国王时,詹姆斯把他对巫术的看法带到了边界以南——那里反巫术的法律比苏格兰要宽松得多。詹姆斯登上英格兰王位仅一年之后,就通过了一部新的《巫术法》,把“招引鬼魂”定为可判处死刑的罪行。
詹姆斯喜欢为宫廷贵族举办奢华的庆典和假面剧。像莎士比亚这样一位技艺精湛的作家,他的效劳对詹姆斯来说是很受欢迎的。而且他也乐意为此埋单。《麦克白》是英格兰第一部描绘女巫秘密聚会、举行邪恶仪式的戏剧。此剧于1606年为詹姆斯的宫廷演出,想必得到了他最热烈的赞许。至于那些为陛下病态的幻想付出了生命代价的可怜虫,是否也怀有同样的热情,就很值得怀疑了。
詹姆斯一世宫廷奢靡的生活方式,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同样奢靡的债务。这笔账单,自然是甩给国王的臣民们来结。议会围绕国王债务的争执,无疑给宫廷生活的欢乐蒙上了一层阴影。但不管怎样,它依旧我行我素、寻欢作乐。最终,他留给儿子兼继位者查理一世的那些债务,导致了国王与议会之间的冲突,这场冲突径直引向了内战与革命。但那是另一个故事了。
英语中至少有二十五万个单词——尽管有些估计认为这个数字要高得多——也许有一百万或更多(据“全球语言观察”2014年1月的数据以及更晚近的谷歌/哈佛研究)。无论真实的数字是多少,有一点是清楚的:英语的词汇比任何其他欧洲语言都要多。这是它独特的历史演进的结果。
语言中的一场革命
在过去的一千年里,英语的变化比任何其他欧洲语言都要大。英语由之衍生的盎格鲁-撒克逊语,属于日耳曼语族,与荷兰语、德语以及斯堪的纳维亚地区所使用的语言有亲缘关系。如果我们回溯几个世纪,回到1066年以前所讲的英语,那么盎格鲁-撒克逊史诗《贝奥武甫》对大多数现代英语使用者来说,会像荷马时代的希腊语一样难以理解,正如我们从这部作品的开篇几行所看到的(保留古英语原文):
Hwæt! Wé Gárdena in géardagum
þéodcyninga þrym gefrúnon
hú ðá æþelingas ellen fremedon
1066年诺曼征服之后,诺曼法语成了统治阶级的语言,而拉丁语则是学者和教会的语言。但广大民众继续讲着日耳曼语的盎格鲁-撒克逊方言。英语有一个耐人寻味的特点:对某一种肉,我们用一个词;而对这肉所来自的那种动物,我们却用另一个完全不同的词。在每一个例子中,表示肉的词都是法语,而表示动物的词则是德语,如下面这些例子所示:
| 动物(德语)或〔古英语*〕 | 肉(法语) |
|---|---|
| Cow 牛(Kuh) | Beef 牛肉(Boeuf) |
| Calf 小牛(Kalb) | Veal 小牛肉(Veau) |
| Swine 猪(Schweine) | Pork 猪肉(Porc) |
| Sheep 绵羊(Schaf) | Mutton 羊肉(Mouton) |
| Hen 母鸡(Huhn) | Poultry 禽肉(Poulet) |
〔*古英语指约公元500—1100年间所讲的那种英语形式。〕
这是英语具有阶级基础的一个明显例子,因为讲盎格鲁-撒克逊语的农民对这些动物非常熟悉,却几乎从不吃肉;而讲法语的诺曼领主,只有当动物被盛在盘子里端上来时才认得它。直到今天,工人阶级所讲的英语中,日耳曼语源的词汇占比更高,而“受过教育的阶级”则使用更高比例的法语或拉丁语源的词汇。
现代英语中甚至有一种“上流阶级口音”,即便不能说绝无仅有,在英语中也肯定比在其他语言中要显著得多。那些“拿腔拿调”、“含着弹珠说话”的人所讲的话,令大多数人听着刺耳,产生的不快感大约和牙医钻头的嗡嗡声不相上下。虽然普通百姓弄不明白为什么,但在他们听来,这种口音完全是异己的——而它实际上也的确如此。它是上流阶级当年确实讲着一种不同的、异己的语言那个年代的遥远回声。
在很长一段时期里,大量法语和拉丁语词汇进入了这门语言。这就是为什么它的词汇量比日耳曼语族、或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这类罗曼语族的语言都要大得多。英语(盎格鲁-撒克逊语)与法语(诺曼语)的融合,早在14世纪末便已完成,正是这一融合使英语如此独一无二地丰富,但也使它成了一头颇为古怪、不合任何逻辑的杂交动物。
英语拼写复杂而且坦白说不合逻辑的特性,把一代又一代学英语的外国(以及以英语为母语的)学生逼得心烦意乱,这正是两种全然不同的语言融合的必然结果。但其结果是一套丰富得惊人的词汇,它容许种种细微的差别和文字游戏,而这些在其他语言中即便不是不可能、也是很难做到的。
这一蜕变,在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英语中第一部真正的杰作——中得到了最完美的表现。但乔叟的语言是一个过渡阶段。它还不是现代英语。
即便是受过教育的人,读《坎特伯雷故事集》的开篇几行也会有困难(保留中古英语原文):
Whan that Aprille with his shoures soote
The droghte of Marche hath perced to the roote,
And bathed every veyne in swich licour,
Of which vertu engendred is the flour […]
尽管这已比《贝奥武甫》的语言远为接近现代英语,但今天很少有讲英语的人能够读懂乔叟作品的原文。
一门过渡中的语言
莎士比亚生活的时代,是英语演进过程中一个根本变革的时期,其时英语仍处在形成阶段。我们今天所知的英语,当时还是一门很年轻的语言。就在不久之前,它还是下层阶级的语言;上层阶级讲法语,而学者们通用的语言不是英语,而是拉丁语。
正是在16世纪的进程中,英语才真正成熟起来。那是英格兰文学与诗歌繁花盛开的时代,此前无可比拟,也可以说此后再无匹敌。仿佛英语被猛然抛进了一口巨大的熔炉,来自许多其他语言的词汇被投入其中,如同某种奇异的炼金术药剂里的元素一般,彼此交融、变形。
在那个时候,英语是一种极富弹性、可塑性极强的媒介,就像火山喷发后自由流淌的熔岩。莎士比亚本人在这一形成阶段的英语发展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莎士比亚研究者乔纳森·霍普博士评论道:“他〔莎士比亚〕写作的时期,正值英语语法的一个过渡阶段,当时摆在作家面前的,是一系列可供选择的语法选项。”
就像一位巧匠在转盘上塑造新泥,他把这美妙的原材料化成了某种崭新而独特的东西。这一点反映在莎士比亚英语那无与伦比的丰富之中——这种丰富从未有人企及,唯一可能的例外是大约写于同一时期的《钦定版圣经》。莎士比亚创造新词,又以新颖的方式使用旧词,据一些估计,他发明了1700多个我们的常用词,把名词变成动词、把动词变成形容词,把词与词拼合在一起,造出前所未闻的新词。
在他所发明的众多词汇中,有:auspicious(吉利的)、baseless(毫无根据的)、barefaced(厚颜无耻的)、castigate(严责)、clangour(铿锵巨响)、dexterously(灵巧地)、dwindle(缩小、减少)、sanctimonious(假装虔诚的)和 watchdog(看门狗)。除了这些新词之外,莎士比亚还是数量多得惊人的常用短语和成语的作者,其中一些已经成了谚语。这里只举几例:
- All that glitters isn't gold(闪光的不都是金子,《威尼斯商人》):事物未必如表面看上去那般美好。
- Break the ice(打破坚冰,《驯悍记》):委婉地打开话匣子、开始交谈。
- Wear one's heart on one's sleeve(把心戴在袖子上,《奥赛罗》):把感情公开地表露出来。
- A laughing stock(笑柄,《温莎的风流娘儿们》):被众人当作笑话看待。
- In a pickle(陷入困境,《暴风雨》):身处一种难以轻易脱身的尴尬境地。
- Fair play(公平竞争,《暴风雨》):按规则公平行事。
最近一些研究表明,其中某些短语在莎士比亚之前或许就已在使用,尽管它们最早的书面记录见于他的作品。然而,即便是这些研究也承认,莎士比亚毕竟创造了许多新词,或赋予旧词以新义。但这一切,丝毫无损于莎士比亚著作的伟大。而且无论如何,仅仅罗列这些词汇和短语,并不足以彰显莎士比亚的天才,以及他把英语化为承载其诗歌的独特工具的那种神奇方式。那是一种难以分析、无从模仿的炼金术或魔法。我们只举一个例子,就是莎士比亚发明的那个词:incarnadine——意思是“染成血红”。
在他的剧作《麦克白》中,我们看到麦克白被他刚刚犯下的谋杀邓肯之罪吓得魂飞魄散。《麦克白》的意象由两种颜色所主宰——黑与红:黑夜与鲜血。在谋杀了他的国王兼亲族邓肯之后,麦克白被自己手上鲜血的景象惊呆了,他意识到这血永远也洗不掉。相反,它会把整片海洋染成血红(incarnadine):
那打门声是从哪里来的?
我这是怎么了,怎么一点声响都叫我心惊肉跳?
这是谁的手?哈!它们要挖出我的眼睛。
大海神尼普顿所有的海水,能把这血
从我手上洗净吗?不;倒不如说,我这只手
会把那茫茫万顷的海水尽染,
使一碧的沧海尽成殷红。
(《麦克白》第二幕第二场,54—60行)
在这里,莎士比亚取用了一个业已存在的、带有拉丁语词根 carn-(意指“肉”,因而其派生词指“肉色”)的词。他从这一原初的概念,锻造出一个新的动词“incarnadine”,意为把某物染成绯红。但这类语言分析——尽管颇为有趣——却有把我们带得远离真正的莎士比亚、远离他运用英语的那种神奇方式的危险。因为我们在这里所面对的,是一种拒绝一切定义的、纯粹的魔法。
那滔滔不绝、奔涌不息的词语,以及词语中所映现的惊人意象,给人的印象是:这是一个彻底为词语所陶醉的人,他在自己的明喻和暗喻中,以最富独创性、最出人意料的方式把词语组合在一起。尼普顿那碧绿的海洋化作一片血海,这一意象是如此触目惊心,以至于超越了任何对词语的剖解。在这里,一如在莎士比亚的全部作品中,整体无限地大于部分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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